样品分析与产品质量标准的起草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3606 更新时间:2007/2/14
样品分析与产品质量标准的起草
一.样品分析我所测试中心为更好的服务广大用户,承接外来色谱样品分析测试业务,有意者请
按以下要求提供样品:
送样须知: 1. 所送样品必须标明样品名称或结构 2. 样品必须严格密封,不得泄漏3. 控制样品量不得大于0.5g(固体)和0.5ml(液体)(特殊样品如气体.药品.食品中溶剂
残留等按实际情况商定)
4. 分析完毕后样品必须带回原单位处理.不准随便抛弃. 5. 分析结果仅指标样而言,对成批生产质量概不负责. 6. 分析结果供生产分析参考,对仲裁分析样品必须明确告知. 7. 凡不符合以上1-6条者,请不要送样. 二.产品质量标准的起草产品质量标准是产品最基本的技术要求,为使产品在市场流通中具有竞争优势,
产品质量标准必不可少.
对于一些中小型化工企业在制定产品质量标准有困难时,可同我们联系,在提供
产品的相关信息后,将按国家GB/T1.1-2000标准化工作导侧要求完成产品质量标准
化起草工作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