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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品分析与产品质量标准的起草
作者:佚名    联系我们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1798    更新时间:2013/7/10

 

样品分析与产品质量标准的起草

一.样品分析

     我所测试中心为更好的服务广大用户,承接外来色谱样品分析测试业务,有意者请

按以下要求提供样品:

 送样须知:

    1. 所送样品必须标明样品名称或结构

    2. 样品必须严格密封,不得泄漏

    3. 控制样品量不得大于0.5g(固体)和0.5ml(液体)(特殊样品如气体.药品.食品中溶剂

残留等按实际情况商定)

    4. 分析完毕后样品必须带回原单位处理.不准随便抛弃.

    5. 分析结果仅指标样而言,对成批生产质量概不负责.

    6. 分析结果供生产分析参考,对仲裁分析样品必须明确告知.

    7. 凡不符合以上1-6条者,请不要送样.

二.产品质量标准的起草

        产品质量标准是产品最基本的技术要求,为使产品在市场流通中具有竞争优势,

产品质量标准必不可少.

      对于一些中小型化工企业在制定产品质量标准有困难时,可同我们联系,在提供

产品的相关信息后,将按国家GB/T1.1-2000标准化工作导侧要求完成产品质量标准

化起草工作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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